重庆工商大学招生简章(张雪峰说重庆工商大学的话)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28日 18:04:08 院校科普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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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庆工商大学2010年高考招生简章
重庆工商大学2010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条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代码: 11799,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办,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学校有2个校区: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招生办电话:023-62769696,学校网址:。
重庆工商大学是2002年由原渝州大学(创建于1978年10月)和原重庆商学院(创建于198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合并成立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有教育部(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HKA02DNR20000002O)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教育。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学校办学基本条件:占地总面积2133亩,校舍建筑面积895167平方米,共有图书资料180万余册,现有教职工1966人,专任教师1413(其中高级职称教师617人)。
第四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为准。其中,应用技术学院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应用技术办学标准收费,国际商学院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各专业按重庆市物价局核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标准收费。住宿费为700—1200元/年。
第五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学校招生网站并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省级招办指定的招生计划公布专刊公布为准。
第六条各专业主要招收外语种类为英语(论坛)(或法语)的考生,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或法语)授课。原则上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七条录取规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英语和法语专业要求外语高考(论坛)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含110分,150分制),要求参加当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口试;法语(国际商务)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含欧盟经济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含100分,150分制);
2、学校对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5、3、1、1、1)的方式确定专业(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排序确定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确定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具有艺术、体育等方面特长的考生;
3、学校认可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个人加分政策,不认可基于报考省外院校等原因而规定的降分投档政策;
(1)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
[(文化成绩÷文化总分)×4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60]中的“专业成绩”在重庆、四川、湖北、北京、浙江、陕西等省份为联考专业成绩,在其他本科专业招生省份则为校考专业成绩;专科专业在所有招生省份均为联考专业成绩。
(2)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本科专业录取时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5)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不招色弱、色盲、口吃、听力受限考生。
第八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部分专业特别强调:
1、不招口吃、听力受限考生的专业:旅游管理、法学、保险、广播电视编导、英语和法语专业;
2、不招色弱生的专业: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广播电视编导、体育教育专业及艺术设计类专业;
3、不招色盲生的专业:除同色弱外,还有应用物理学等专业;
4、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色弱、色盲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九条我校设有多种学生奖学金,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
第十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二、2022年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招生简章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院校,被授予“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的称号,现有房地产开发与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我精心准备了“2022年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招生简章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
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于2003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校座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重庆市合川区城区内。学校设有金融学院、管理学院、会计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基础部8个二级学院(部),目前学校在校学生13000余人。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办公,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1.学校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序列,依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制定本校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2.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2022年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20名,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线上生源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如各专业报考人数不平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协调下,学校可以对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1.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3.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4.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如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之和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再次排序。
5.在录取专业时,按照投档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6.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也无专业级差要求,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7.学校认可所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或降分。
8.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
9.各专业录取时,除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学校其它专业招收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10.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按照相关省份政策执行。
11.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12.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文件执行。
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修读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学生,授予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办理。主要有: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多种单项奖学金;根据国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通过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或临时困难补助。
严格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生退(转)学退还学生相应费用,按《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1)会计学、工商管理、金融学、税收学、金融工程、保险学、信用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审计学、物流工程、旅游管理、汉语言文学、英语、商务英语、新闻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互联网金融、商务经济学专业的学费为15000(元/人·年);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为15500(元/人·年);
(3)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16000(元/人·年)。
2.住宿收费标准:住宿费按照学生居住的寝室类别区分,练竹园(六人间)住宿费1500(元/生·年);问桂园(四人间)住宿费2600(元/生·年);嘉华园(四人间)住宿费3500(元/生·年);良木园1-5栋(三室一厅、两室一厅,每室三人)住宿费3500(元/生·年)。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2.学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问题,学校概不负责。
联系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合师路143号(原交通街593号),邮政编码:401520
招生咨询电话:023-42889197、42881711、42883625、42891683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电话:023-42882810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学校网址:http://www.paisi.edu.cn
4.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三、重庆工商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录取政策与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重庆工商大学。
第三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合并组建而成。
第五条办学性质和层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学校办学基本条件:重庆工商大学始创于1952年,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学校由中央和地方共建,以重庆市政府管理为主,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提升计划”重点支持高校。
学校有70余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是重庆市“十佳园林单位”,占地面积2733.4亩,校舍建筑面积97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45.05万余册,中外文报刊2386份。
学校有教职工21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6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职工近800人,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教师近1200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25人。
第九条颁发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工商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工商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学校有教育部2006年核准的2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教外综函〔2006〕59号文件):国际商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HKA02DNR20000002O)和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教育部颁发的许可证编号为MOE50NLA02DNR20030001O)。
第十一条学校地址: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检监察、招生就业处、教职工代表、校友代表和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学校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教育部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港澳台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按相应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生源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批准和备案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报各省级招办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按国家关于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预留本科计划64个(其中,预留艺术类专业计划9个,高水平运动员计划16个,其他本科预留计划39个)。用于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及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的不平衡。
第十八条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在读期间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授课。
第十九条录取原则: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条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在投档前商榷后确定。
第二十一条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填报本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数不足本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数时,根据缺额的招生计划,按照投档顺序从高到低录取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的上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时,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调剂到其它生源好的省。
第二十二条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投档)的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专业:
1.专业级差设置为“2、1、1、0、0”,即专业1-2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2-3和3-4志愿之间的级差为1分,4-5、5-6志愿之间级差为0分。
2.对比较专业级差后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在前者优先;专业志愿相同时,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比较,分数高者优先。
3.对报考的专业计划已满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按照录取规则,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4.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生源不足进档的非第一志愿(或非第一批投档)考生,学校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
第二十四条对要求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排序录取的省份,按照其本省要求确定专业。
第二十五条执行各省(市、区)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认可各省(市、区)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直辖市、区)的加分政策。
第二十六条部分专业外语成绩要求(按照150分制,外语非150分制的情况下,折算为150分制):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和法语(中外合作办学)等四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10分及以上,要求参加当地省(市、自治区)组织的口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人力资源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等五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5分及以上。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等两个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100分及以上。
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等两个专业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摄影、动画等专业的外语高考单科成绩要求50分及以上。
第二十七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均应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
2.要求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pide;文化总分)×40+(校考专业成绩&pide;校考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我校未组织专业校考省份,对出档考生按综合分[(文化成绩&pide;文化总分)×40+(联考专业成绩&pide;联考专业总分)×60]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3.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即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4.省级以上招生管理部门对部分专业的录取有强制性特殊规定的,以相应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总分(文化成绩+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第二十九条体育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专业分别达到省级招办规定的相应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出档考生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
第三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五章收费标准、新生入学及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准为准。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我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校长荣誉奖、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学生奖学金,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以“奖、贷、勤、助、减、免、补”为主体的助学体系,为学生提供大学生实践经营(集团)公司、学生助理等学校创业实践和勤工俭学岗位平台。
学校网址:http://www.ctbu.edu.cn
招生办电话:023-62769696 023-62768134(传真)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http://acgozs2014.ctbu.edu.cn
第三十五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代理招生工作。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
作委员会,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政策如与本章程冲突者,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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