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怎么报名,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15日 19:30:47 我爱学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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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中生毕业怎么报名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的3+2
1、初中生毕业不能报名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的3+2专业。济宁职业技术学院的3+2专本贯通专业招收参加夏季高考的考生。
2、2019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主要3+2专业是软件技术和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两个专业,规模均为40人。前3年学费为5000元/年,后2年学费按照合作大学学费标准。
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在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习3年后对接的是临沂大学的车辆工程本科专业,学习时间2年,获得临沂大学本科学历。软件技术专业对接的是曲阜师范大学,时间也是在该校学习3年,在曲阜师范大学学习2年,获得曲阜师范大学的本科学历。
二、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确保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校本部: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77号邮编:272007
北校区:山东省济宁市济岱路8号邮编:272030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设15个教学单位、14个研发机构,拥有40余个校内实训中心,获批济宁市装备制造业公共实训基地。紧密契合地方支柱产业发展需要,开设2个“3+2”专本贯通培养试点专业、4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6个校企合作专业、48个普通高职专业,面向山东、河北、安徽、贵州、甘肃、山西、内蒙古等10个省区设置统招计划。全日制在校生1.7万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732人,教授26人、副教授167人,聘请校外教师564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国务院特贴专家1人,全国劳动模范1人,黄炎培杰出教师奖1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级突贡专家2名,齐鲁文化英才1名,省级青年技能名师2名,省级首席技师、突贡技师2名,二级教授2名。
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重点专业建设为平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以培养模式改革为主线,以文化育人为亮点,走出了一条“产教互融、校企共同、学岗直通、文化育人”的特色办学之路。建成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商务、药品生产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学前教育、眼视光技术等优势专业及专业群,增设医学营养、护理、汽车智能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紧密对接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新专业。2019年新增教学科研项目、校企协同育人、文明校园创建等国家和省级标志性成果150项,其中学生荣获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赛一等奖2项,省赛一等奖7项、二等奖5项。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拓宽就业市场,推动毕业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2019年共组织综合性和专业性招聘会8场,专场招聘会百余场,提供就业岗位1.9万个。依托创新创业学院、5C众创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2019年荣获第十四届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发明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3项,山东省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4项。
学院全面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本化管理,深化改革、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获批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获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第八条学院招生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1、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设置省份的投档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2、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3、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缺额计划,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第十一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空中乘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5cm,年龄不超过20周岁,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部、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无精神病、癫痫病,无色弱色盲,口齿清晰,普通话良好。
旅游管理(高铁乘务)专业招生要求:男生身高172cm-182cm、女生身高162cm-172cm,年龄不超过20周岁,肤色好、气质佳、体型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面部、颈部、臂部、腿部均无明显疤痕,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
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年龄不超过20周岁,肤色好、气质佳、体型匀称,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及四肢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与纹身,无明显“X”型“O”型腿、走路无明显内八、外八现象。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审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第十五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费按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800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8600元,校企合作专业按省教育厅备案确认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按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生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关爱学生、服务学生的方针,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办法帮扶学生。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人民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
助学金分为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
学院设有勤工助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特困生补助。
学院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不让任何一名考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第十九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二十条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十二条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六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查询。
三、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确保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学院招生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学院在山东、河北、安徽、江西、吉林、贵州、山西、甘肃等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录取;学院在内蒙古的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四个专业招生类别为美术类,书画艺术招生类别为书法类,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须面试合格方可报考。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第十三条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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