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简章(银行最认可的二本财经大学)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23日 20:05:04 院校科普 2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简章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简章的知识,包括银行最认可的二本财经大学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一、2022年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保证河北经贸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3.办学层次:本科,河北省属重点大学
4.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邮政编码050061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北经贸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条河北经贸大学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普通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等。
第五条河北经贸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河北经贸大学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在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筹编制当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身体健康条件,且能独立完成理论课程和实践环节的学习。学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一)符合意见中第一部分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二)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
(三)符合意见中第二部分,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字经济、贸易经济、金融学类、财政学类、资产评估、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等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第八条河北经贸大学在调档时,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的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档和安排专业。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对进档且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1.对于实施高考改革的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规定的选考科目。
(1)对于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的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采用“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内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要求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2)对于北京市、海南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的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进档考生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同一专业组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2.对于非高考改革省份(除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条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
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第十一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河北经贸大学艺术类专业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执行河北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录取规则为要求考生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河北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河北省相关招生要求。对于档案投到河北经贸大学的进档考生,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1.河北经贸大学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nternational Scholarly Exchange Curriculum,简称ISEC)项目下设会计学、金融工程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专业,依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优质教学资源池与国外知名高校联合开展学生培养,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经贸大学2022年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招生简章》,所录取考生入学后允许在本类别内转专业,不得转入本类别之外的专业。
2.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国际经济与贸易、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安排要求为英语教学,上述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课程开设要求,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其中ISEC项目专业考生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应达到单科总成绩的70%(含70%)以上。
1.学费说明: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根据河北省物价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我校为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高校,各专业学费总额按该专业学年收费标准换算为专业费和学分费,学生正常(不含重新学习)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毕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详见校财务处网站《河北经贸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按学年制收费标准预交学费,学生结束学业或毕业时进行学费总清算,多退少补。
(2)优势文科类专业5060元/学年,包括以下专业: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法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类(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财政学类(财政学、税收学)。
(3)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制四年,学费为每生每年28000人民币,如国外学习,另付对接院校的学费(以对接院校的要求为准)。
(4)其他文科类专业4600元/学年,其他理科类专业4900元/学年(含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3.住宿费:普通本科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有800元/学年和500元/学年两种;ISEC项目专业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1000元/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建立起了以奖、贷、助、勤、补为主的完善的资助工作体系,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大学生科研助困、学生大病救助、社会资助、学费补贴等多项经济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河北省生源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持“扶贫手册”享受免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等高收费专业除外,具体依据相关文件执行),入学后响应国家号召服义务兵役根据国家政策给予学费补偿。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招生网站。
1.普通本科学生: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经贸大学具印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河北经贸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ISEC项目专业(会计学、金融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生:采取4+0(单学位模式)和2+2(双学位模式)两种模式,前者学生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不符合国外高校的入学条件或不愿意出国学习者,将继续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符合毕业条件可获得河北经贸大学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后者学生在国内高校学习2年,符合国外高校的入学条件,经本人申请后再到国外高校学习2年,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获得国外高校学士学位和河北经贸大学的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
1.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学校招生办负责高考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对以河北经贸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4.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要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冲突时,以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由河北经贸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招办信箱:zhaosheng@heuet.edu.cn
二、河北经贸大学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经贸大学于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和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10所骨干大学之一。
河北经贸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全校占地面积3400余亩,分北、南、东、西四个校区,校本部设在北校区。学校有教职工2100余人,专任教师近1100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680多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学校拥有先进的计算机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现代化的图书馆和电子图书馆、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标准化体育运动场和大学生活动中心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其中图书馆收藏图书136万册,国内外报刊上千种,是学习深造的理想之所。
河北经贸大学是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以质量求生存,以规范求发展”的宗旨指导下,研究生教育已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学校现有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和理论经济学4个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行政管理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目前,学校共有伦理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学、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三十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人数近千人。
“双导师制”的推行和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管理工作的加强,使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在八届硕士毕业生中,有多人考上了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博士研究生,或被中直和省直机关录用为公务员。
河北经贸大学真诚欢迎有志深造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01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如下专业的研究生:
伦理学、政治经济学、经济史、西方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法学理论、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简称“MBA”)。
以上各专业【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2名。
2010年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各专业公布的拟招生数仅供参考,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6.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简称“MBA”)专业的考生的条件:
(1)符合1、2、4、5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010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般为10月),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或)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交费、照相时间以报名点规定时间的进行。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时间进行。
我校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共四门(工商管理硕士为两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学)、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满分成绩为100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的长期有效和畅通。填写通信地址务必准确、详细,以保证准考证等信件及时邮寄送达。
考生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听力测试的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加试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河北经贸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定向硕士生,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及自筹经费硕士生。
(1)非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国家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委培单位与我校签订委培协议,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需自己承担全部培养费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报名信息提交后确认后,我校不再允许考生更改报考类别信息。
3.推荐免试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以上各项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三、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电话
1、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电话介绍如下:
2、河北经贸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为0311-87655611。
3、河北经贸大学排名在河北省是第十位,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现任党委书记刘兵、校长黄晟,校训为“严谨为师、勤奋为学、诚信为人”。
4、截至2022年6月,学校建有北、南、西三个校区,其中南、西校区为经济管理学院,北校区是校本部。校园占地2630余亩,校内教职工1812人。设有16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1个本科招生专业,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
5、学校始于1953年创办的河北省供销合作社石家庄合作学校,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截至2022年,河北经贸大学位列软科2022中国财经类大学排名第21名。
6、截至2020年10月,学校拥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其中“产业经济学”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拥有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8年3月,新增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7、在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中,学校被纳入一流大学第二层次建设序列,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3个一级学科被纳入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
关于河北经贸大学招生简章,银行最认可的二本财经大学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