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天津工业大学招生)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24日 18:09:38 学院常识 2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以及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一、2022年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1、天津工业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院创建于1912年,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4、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5、第三条本章程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通过学校招生网以及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区、市)。
6、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7、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8、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12年,2000年更名为天津工业大学, 2018年获批国防科工局与天津市共建高校,是我国最早开展纺织高等教育的学府之一,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综合大学。
9、学校总占地面积约19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学校下设5个学部、24个学院、1个书院、2家附属医院,现有在校本科生22000余人,全日制硕士生报录比超过5:1,学术学位博士生全脱产率100%。
10、学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教研相长、学能并进”的办学理念,光大“严谨、严格、求实、求是”的学校品格,弘扬“爱校尚德、励学笃行、求实创新”的学校精神,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战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深化改革创新,努力建设具有世界一流学科的高水平大学。
11、第五条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本科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本科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对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我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本科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12、第六条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13、第七条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面向31个省(区、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14、第八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规定时间报送到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15、第九条我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原则,根据各省(区、市)的报考生源状况,适当使用。
16、第十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7、第十一条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生源状况和预留计划情况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18、高考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执行所在省(区、市)相关政策。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区、市),学校录取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
19、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原则,按照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我校普通类专业录取在提档及安排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艺术类专业录取按我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20、专业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原则,即对同一投档单位的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21、在非高考改革省(区、市),当同一投档单位、同一专业(不包括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排序录取;如专业志愿顺序相同,再根据不同科类: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22、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录取时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23、考生在填所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同一投档单位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4、第十四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区、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2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规定,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6、第十五条软件工程专业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包括服从志愿)。
27、第十六条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相关规定以及《天津工业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执行。
28、第十七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
29、第十八条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0、第十九条我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专业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31、第二十条我校在各省(区、市)录取批次以当地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2、第二十一条我校实施学分制收费。学费标准遵照《市发展改革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天津工业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9]541号)执行,学生按学校培养计划正常完成学业(不含辅修、重修学分学费)所缴纳的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之和不高于按学年制收费的学费总额。
3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仍执行学年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澳大利亚伍伦贡大学合作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和通信工程专业学费22000元/生·年,与美国博林格林州立大学合作的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商务分析与智能管理)专业学费24000元/生·年。
34、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天津市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5、第二十二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本科招生办公室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6、第二十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37、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持我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以及在入伍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领取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38、我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
39、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依据《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依据《天津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对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40、第六章奖学金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41、第二十五条我校本科生奖学金包括政府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42、第二十六条我校建立了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为基础,以奖、助、贷、勤、补、减、偿多种措施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资助。
43、第七章招生咨询录取信息查询方式监督电话
44、第二十七条招生咨询及录取信息查询通过以下方式:
45、学校网址: ;
46、本科招生网地址: ;
47、第二十八条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邮编:300387。
48、第二十九条我校招生录取信息通过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49、第三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50、第三十一条监督电话:022-83955190。
51、第三十二条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招生专业对考试科目要求以及综合素质评价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52、第三十三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22年度本科层次招生,本章程公布后,如遇国家或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53、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54、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工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2012年天津工业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
1、05月06日《2012年天津工业大学普通本科高职招生章程》由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2、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3、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最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4、第三条 本章程经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审核后,将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其内容涵盖所有生源省市。
5、三、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四、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7、五、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8、河东校区:天津市河东区成林道63号
9、学校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7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含15个工程硕士授予领域),设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现有53个本科专业,6个高职专业,涵盖工、理、管、文、经、法、艺等7个学科大类。学校下设1个学部,14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28000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700余人,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50余人。学校与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及港澳地区的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每年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外留学,同时接收国外及港澳地区留学生来校深造。学校目前总占地面积约18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4万平方米。
10、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11、第五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12、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13、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
14、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2年面向3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15、第九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按照规定时间寄送到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并由其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16、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在跨省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17、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等原则,执行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并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成绩为重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8、第十二条 凡高考录取施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政策。
19、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即先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顺序排队,再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类推。
20、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并按排队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注(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安排专业)
21、第十五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22、一、安排专业时,同分条件下,可优先安排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同,则可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23、二、比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先比较获得A等第的个数,如A等第个数相同,再比较获得B等第的个数,以此类推。评价考生的综合素质时,依据考生的学业类(含学业成绩、课程修习情况)和非学业类(含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获奖情况)两方面情况综合比较,进行评价。
24、三、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同,可再依次参考学业水平单科考试成绩(如,文科考生可依次参考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理科考生可依次参考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5、一、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达到必测科目4C,且技术科目测试合格,各专业对选测科目的要求以我校招生计划公布的为准。
26、二、对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
27、第十八条 本科电气信息类(软件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电气信息类(物联网工程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28、第十九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须参加英语口语测试且合格(无口语测试的省份除外)。
29、第二十条 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按照《天津工业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执行。
30、第二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项水平测试,并通过资格认定。录取时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1、第二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32、第二十三条 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3、第二十四条 我校非英语、日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34、第二十五条 本科电气信息类(软件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电气信息类(物联网工程专业)、动画专业将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位于我校校区内)学习。
35、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批次以当地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的批次为准。
36、第二十七条 学费:本科普通类4000元/生·年,艺术类8000元/生·年,艺术类表演专业10000元/生·年;高职普通类专业5000-5500元/生·年;进入天津市大学软件学院,采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的电气信息类(软件大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电气信息类(物联网工程专业)按照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12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政府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37、第二十八条 被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38、第二十九条 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由于个人原因提出放弃入学要求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周之内将书面申请及录取通知书相关材料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39、第三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0、第三十一条 艺术类新生,入学后在两周内将进行专业再测试工作,发现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1、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42、第三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提前修满学分者可提前毕业),并颁发天津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其中本科高校高职毕业生在毕业证书中注明“高职”字样。另外,对符合《天津工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规定》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43、第三十四条 学校所设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民政府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及名人设定的奖学金。
44、第三十五条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政策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5、第三十六条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6、第七章 招生咨询 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47、第三十七条 招生咨询电话:022-83955227
48、 E-mail: zhaosheng@ tjpu.edu.cn 学校网址:www.tjpu.edu.cn
49、第三十八条 录取信息通过学校招生网 公布。
50、第三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51、第四十条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2-83955181
52、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2年度本科、高职层次招生。
53、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公布的为准。
54、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求: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天津工业大学是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下设15个学院,目前学校共有博士和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等全日制在校生两万七千人。现有13个博士点、44个硕士点和11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以及MBA授予权,47个本科专业,具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省部级重点学科,还有天津市的“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发展学科和重点建设学科,有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天津市重点实验室、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和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还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在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8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为可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
天津工业大学表演类、编导类专业设有表演和广播电视编导两个本科专业,其中表演专业下设服装表演与营销、服装表演与策划、影视表演与文化管理、音乐表演与文化管理四个专业方向。
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方向)我校是全国最早开设服装表演专业的院校之一,该专业已成为我校特色和亮点专业,培养的学生为学校赢得了诸多荣誉,使我校服装表演专业跻身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近年来该专业学生获得的主要奖项有:
1.“第九届CCTV模特电视大赛全国总决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共有六名学生入围,并获男女冠军和男十佳模特一名。
2.2009第四届亚洲超级模特大赛总决赛第五名。
3.2009年“长春杯”国际(汽车)超级模特大赛国际总决赛“十佳”及“国际超模”一名。
4.2009世界模特大赛中国区冠军一名。
5.2008中国时尚大奖颁奖典礼年度十大名模一名。
6.第59届世界小姐中国区总决赛“十佳”一名。
7.2009第四届亚洲超级模特大赛中国区总决赛“十佳”及“最佳形体奖”各一名。
8.“第八届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大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获“十佳职业模特”一名。
9.“第十三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全国最高级别专业赛事之一)获男模亚军和最佳T台表现奖。
10.“第九届中国职业时装模特大赛天津赛区选拔赛”获冠军、季军和“十佳职业模特”九名。
11.“第35届环球比基尼小姐大赛中国区总决赛”获“最佳人气奖”、“最佳体态奖”和“优秀模特奖”。
12.“第34届国际比基尼小姐大赛中国区总决赛”获亚军、最佳创意奖、最具潜质奖、最佳活力奖、最佳友谊奖和优秀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培养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制作、主持策划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开设的专业课程有:传播学、电视艺术概论、戏剧艺术概论、中国戏曲、影视作品分析、视听语言、电视节目制作、色彩学、摄影技术、照明技术、电视节目策划、纪录片创作、广播电视节目主持等。
本科计划招生260名(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注:音乐表演与文化管理方向具体招收:
管乐:长号、低音长号、小号、短号、中音号、上低音号、大号、圆号、长笛、短笛、中音萨克斯、次中音萨克斯、单簧管、低音单簧、管钟、打击乐、贝斯。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天津工业大学招生简章和天津工业大学招生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