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网,天津珠江学院2023分数线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25日 11:42:50 我爱学校 2
大家好,关于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网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天津珠江学院2023分数线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一、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无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以下简称“珠江学院”)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珠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按照独立学院的模式和机制建立的本科层次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珠江学院是以管理学和经济学为主,兼有工、文、教育、艺术学科的独立学院。现设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金融学、金融科技、保险学、经济统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英语、日语、汉语国际教育、学前教育、广告学、传播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27个招生专业。
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我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珠江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的各项规定,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开展。
第七条珠江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订2021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的使用须经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同意,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院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八条学费标准:经济学类、文学类、管理学类、教育学类专业15000元/生/年,工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8000元/生/年,艺术学类专业22000元/生/年,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0000元/生/年(四年),在美学习期间按照阿兰特国际大学的标准缴纳费用。住宿费标准: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九条珠江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平行志愿录取,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录取规定。
非平行志愿录取,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院校志愿为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珠江学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珠江学院考生,依次类推。
第十一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按含有加分的投档成绩决定是否录取,在安排专业时依据含有加分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按投档成绩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分配专业时按数学、英语高考成绩总和排序。
第十四条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区、市)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各省(区、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高考改革试点省(区、市)考生须满足我院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凡报考珠江学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在省(区、市)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美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填报珠江学院志愿,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以当地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2021年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面向天津、浙江、河北、内蒙古、山西五个地区招生。天津报考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任意一所院校音乐学专业合格成绩(本科层次),其他地区报考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在省(区、市)统考音乐类专业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音乐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填报珠江学院志愿,按照各省(区、市)规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以当地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音乐学专业综合分换算方法如下:
第十七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珠江学院部分招生专业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九条珠江学院在接到各省(区、市)招考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二十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征入伍新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学后,依据《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具体办法与审批流程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十二条珠江学院通过科学合理设置课程、适时调整教学内容、积极改革教学方式、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二十三条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和减免学费工作,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珠江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仅适用于2021年珠江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凡以前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珠江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址: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咨询电话:022-22410821、22412000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二、2022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2022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春季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开展春季考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学校名称: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于2006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由天津财经大学与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独立学院模式和机制合作建立的一所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院校。举办方之一的天津财经大学系新中国最早建立的五所财经大学之一;另一举办方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多元化大型企业集团。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毗邻津蓟高速公路。校区占地面积900亩,办学设施完备。学院管理严格规范,秉持“以学生为本、以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创新与追求卓越精神、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潜质的应用型人才。
第四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办公室,其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设置招生专业,制订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2022年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酒店管理专业,专业计划数详见市高招办相关文件,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七条经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年。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控制分数范围内,以考生志愿和考试总成绩为主要依据,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对政策照顾考生的录取,执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条当若干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将按照语文、数学、综合能力、外语的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三条已被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秋季普通高考各批次的录取。
第十四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并征得学院批准,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是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性质,尚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和减免学费工作,经济困难考生慎重填报。目前,学院设有覆盖面达20%以上的多种形式奖学金。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符合国家及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有关规定的毕业生,授予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学士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第十七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春季考试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以前有关春季考试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E-mail:zhujiangzhaoban@163.com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珠江北环东路2号
三、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办电话
天津财经大学珠江学院招生办电话是022-28171399。
天津财经大学(Tianjin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天财(TUFE),位于天津市,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中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该校是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该校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建设高校、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项目,是中国最早拥有与国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并授予美国MBA学位资格的院校之一。
根据2023年4月学校官网信息,天津财经大学有教职工1232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326人,研究生导师474人。有专任教师742人,教授、副教授人数占教师总数44%。
该校在2016——2017学年有专任教师742人,聘请校外教师118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327人,占44.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者684人,占92.2%,有国家级教学名师2名、天津市级教学名师16名,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天津市级教学团队16个。
学校为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单位。拥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形成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以及从业资格培训等在内的层次齐全形式多样的人才培养序列。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3门课程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课程。
END,本文到此结束,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