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官方招生网?济宁技师学院招生简章2023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26日 17:24:20 我爱学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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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确保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学院招生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学院在山东、河北、安徽、江西、吉林、贵州、山西、甘肃等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录取;学院在内蒙古的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摄影与摄像艺术四个专业招生类别为美术类,书画艺术招生类别为书法类,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空中乘务专业须面试合格方可报考。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第十三条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二、山东: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全称: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2335。
第五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专科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院招生处是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学院招生专业层次为高职(专科),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录取。学院在山东、河北、安徽、江西、吉林、贵州、山西、甘肃等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录取工作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录取;学院在内蒙古的录取工作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接受投档,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执行。学院艺术类专业均为美术类,按考生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第十三条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生修业期满,各科成绩合格,学院颁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济宁职业技术学院解释。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2225775、2285775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金宇路77号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查询。
三、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录取线多少分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录取线:60分至180分。
空中乘务,单招计划数:160,最低录取分数:130;景区开发与管理,单招计划数:320,最低录取分数:110;摄影摄像技术,单招计划数:90,最低录取分数:100;环境艺术设计,单招计划数:120,最低录取分数:180;康复治疗技术,单招计划数:160,最低录取分数:60。
药学,单招计划数:130,最低录取分数:70;社会体育,单招计划数:160,最低录取分数:60;应用化工技术,单招计划数:110,最低录取分数:70;模具设计与制造,单招计划数:110,最低录取分数:70;测绘地理信息技术,单招计划数:170,最低录取分数:170。
药品生产技术,单招计划数:170,最低录取分数:170;石油化工技术,单招计划数:150,最低录取分数:180;政府采购管理,单招计划数:155,最低录取分数:160;旅游管理(酒店服务及运营),单招计划数:165,最低录取分数:145。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2录取分数线
1、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309分;高职3+2贯通培养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56分;中外合作办学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298分;高职技师合作培养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284分;校企合作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200分。
2、济宁职业技术学院2022在外省市分数线:在山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130分、文科130分;在贵州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196分、文科309分;在河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物理类379分、历史类324分。
在安徽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312分、文科263分;在江西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244分、文科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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