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分数线)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27日 23:31:36 我爱学校 1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网的问题,以及和山西忻州师范学院分数线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2012年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05月06日《2012年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我说。
一、学校全称忻州师范学院
三、学校地址忻州师范学院位于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位于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
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位于五寨县学府街1号。
五、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1、忻州师范学院,学生毕业后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忻州师范学院。
2、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和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是教学业务受我院指导的专科层次学校。学生毕业后由我院颁发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芯填写“忻州师范学院专科部”和“忻州师范学院五寨分院”字样),学校名称为忻州师范学院。
我院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以各省(市)招办公布为准,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1、外语要求:我院招收的英语专业以外其它各专业考生,仅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2、各专业具体要求:①英语专业,除必须有我省统一的口语考试成绩以外,入学后我院还要进行口语测试,不合格者将改录其它专业。②旅游管理专业,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③体育类考生的身高,原则上男性考生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不低于1.60米。④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统一考试成绩为准,在文化分数达线的前提下,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内蒙古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与单科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安排。
7、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我院对进档的考生,打电话征求意见。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登记表》内写明通知书邮寄地址(考生家庭所在地)和联系电话。
8、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违规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录取结果可通过考生所在省招办开设的招生录取信息网络或各地市招办查询。坚持招生“阳光工程”,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成立了招生咨询、监察部门,接受社会咨询、监督。招生咨询电话:0350-3048925,监察举报电话:0350-3048223。
十一、奖学金、勤工助学和困难资助项目
1、被我院录取的正式学生,均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⑴师范类学生设专业奖学金和补助,最低标准每生每月78元;⑵非师范类学生每生每月可享受各类补贴38元;⑶家庭经济困难但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4)设立“杨清钦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金额为500元;设优秀奖学金,受奖面为30%,其中,一等奖为每生每年300元,二等奖为每生每年200元,单项优秀奖为每生每年50元。
2、学院对贫困学生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扶助:(1)困难补助:对贫困生给予适当补助;(2)勤工助学:校内劳动服务岗位二百余个,提供勤工助学机会,每月150元至300元工资。
3、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学院为学生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设立六人间和八人间学生公寓。六人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八人间住宿费每生每学年800元。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传 真:0350-304892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
传 真:0350-2026516
网 址:
电 话:0350-4339141
传 真:0350-4332170
网 址: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二、山西:忻州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高考#导语】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忻州师范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新校区: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第四条忻州师范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研究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忻州师范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忻州师范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忻州师范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1.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2.由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
3.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4.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理工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6.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7.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和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8.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9.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改学英语。
10.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
11.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学校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八条学生毕业时,符合忻州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忻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第九条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公费师范生由省级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动态调整)。
第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虎芳职务:院长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
招生网址: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三、2022年忻州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忻州师范学院是位于山西省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院校,建立于2000年,有26个教学单位,师范类专业20个、非师范类专业25个。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忻州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忻州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第四条忻州师范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省份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分省份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的录取问题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理工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
3.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所在地(市)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5.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进行录取。
6.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或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7.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录取。
8.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9.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录取规则。
10.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八条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忻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忻州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的签发人为忻州师范学院院长张虎芳。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第十五条若国家、各省份高考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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