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招生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简章)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15日 15:50:31 我爱学校 2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辽宁理工学院招生网的问题,以及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简章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一、辽宁理工学院招生办电话
辽宁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客服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电话0416-6086099-0416-6086088
您通过以下三个角度进行查询联系方式:
访问辽宁理工学院的官方网站,通常在学校的"招生与就业"或"招生办公室"栏目下,可以找到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其中包括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请注意,网站可能会根据更新而有所变化,您可以在页面顶部、底部或者学校办公电话等栏目中寻找相关信息。
辽宁理工学院在招生简章、招生宣传册等宣传材料中经常会提供招生办公室的联系方式。您可以在学校的招生简章中仔细查找相关联系方式,并找到您所需的电话号码。
您还可以拨打辽宁理工学院总机或者学校公共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一般来说,学校总机会提供学校各部门的联系方式,包括招生办公室。您可以咨询学校总机是否有招生办公室的电话或转接到招生办公室。
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获得准确的联系方式,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学校的社交媒体平台、招生咨询邮箱等方式联系招生办公室。在咨询时,请准备好您的问题,并礼貌地向对方询问您所需的信息。祝您顺利联系到辽宁理工学院的招生办公室!
位于辽宁省锦州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理工学院前身始建于1999年7月,先后定名锦州师范学院渤海学院、锦州师范学院文理学部。
辽宁理工学院2023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正式启动3月7日,辽宁理工学院2023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以产业学院为平台培养应用型人才”启动仪式在知远楼612顺利召开,校长邵良杉
二、辽宁理工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1)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滨海新区昆山路九号的专业有:汽车服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工程造价(本科)、电子商务(本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科)、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专科)、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web开发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5G网络技术)。
(2)南校区办学地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海路东段二号的专业有:会计(本科)、会计(专科)、统计与会计核算、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审计、酒店管理、空中乘务、护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9万平方米(约合735.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7平方米;生师比18.8;专任教师28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0.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20.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556.6元;图书49.9万册,生均图书86.1册。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职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1)学费标准: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2)住宿费标准:公寓式1600元/学年;宾馆式2400元/学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学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按照《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和《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学生可获得校内外奖学金,有关程序按照文件规定办理。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400元/年/生、二等助学金2750元/年/生。学校设立德恒奖学金:一等5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学校协助办理贷款手续,标准可达8000元/年/生,按照当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规定进行办理。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时,依次接收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投档考生能够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根据考生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理工类根据考生数学、语文和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联系电话:0416—3697555 3155577 4370666
三、辽宁理工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27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767.2元;图书59.6万册,生均图书68.6册。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及符合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安排各专业招生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入学后将有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教学,建议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日语授课,其他外语语种考生慎报。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学校各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4.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3500-5500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及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爱心资助评选工作。
对于孤儿大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减免部分学费及宿费。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和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设为100%。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学校按照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及规则进行录取。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辽宁省在体育类本科批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体育类无外省招生计划。
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其他省份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各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2021年我校无“3+3”模式高考改革省份,“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的首选科目要求在“三、专业设置说明”中已说明,所有专业的再选科目要求,均不提科目要求。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相关规定。
(1)普通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历史”顺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物理”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不分文理或者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总分”由高到底排序择优录取;通过以上方式排序后仍同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
(2)体育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体育类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只在辽宁省招生,我校只认定辽宁省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对于进档考生,高考及体育统考成绩分别达到辽宁省体育类文化课、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艺术类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
艺术类环境设计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
辽宁省及河北省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辽宁省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统考),从高到低录取。河北省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
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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