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全国师范大学排名)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30日 00:59:25 院校知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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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报考浙江师范大学
每年6到7月份就是高考的时候,分数出来之后就需要择校了。
我不是浙江师范大学的学生,但是我姐姐的朋友考上了浙江师范大学,在这里浅浅介绍一下浙江师范大学,希望能给辛勤学习的学子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选择。
浙江师范大学基础设施完备,校园环境优美,住宿条件优良,未来发展有前景。
浙江师范大学大学在杭州也有校区,我本人就在杭州求学。
浙江师范大学王牌专业——汉语言专业,在省内口碑和就业前景都很好,很多高中语文老师都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且有专门的定向招生计划。
浙江省内仅有浙江大学是985和211,如果打算在浙江省学习和工作的学生,浙江师范大学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它的王牌专业也需要645分(浙江省),位次在1w左右,这个分数可以选择外省的211学校了。
🔘首先,介绍一下学校的住宿条件
浙师大宿舍分为——初阳+桂苑+杏园+桃园+启明公寓
有空调+四人寝+独立卫浴+上床下桌+水泥地
特点:人脸识别进入公寓、三大快递点的中心区域
有空调+四人寝+独立卫浴+上床下桌+瓷砖地
旧桃园:有空调+3/4人间+公共卫浴+水泥地,环境较差。☆☆
新桃园:有空调+四人寝+独立卫浴+上床下桌+瓷砖地,浙师大最好的本科生宿舍楼
不足:处于边缘地带,离教学楼较远。
研究生宿舍,二人间,环境最好。
💖浙师大宿舍可以放冰箱和洗衣机。我真的好羡慕。
🔘其次,介绍一下学校的食堂餐厅
一共四个食堂:杏园食堂+桂苑食堂+桃园食堂+美食苑
光线好,安静,价格适中,一荤两素仅需10元,装修到位。
在寝室门口,地理环境优越,很方便。
味道还可以的包子:奶黄包+绿豆红豆包+木耳包+粉丝包+土豆包
各个店铺林立,应有尽有的美食供你选择。
每个食堂都是一栋楼,有两三层,不同门店,各种菜式。
🔘再来,介绍一下学校的学校环境
浙江师范大学有三个校区,分别是是萧山校区,文二路校区,本部的金华校区。
萧山校区位于杭州市耕文路1108号;
文二路校区位于杭州市文二路125号;
金华校区位于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馆藏丰富,是浙江师范大学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红砖不同于现代化的钢筋混凝土,似跨越半个世纪而来的建筑。
新月湖边缘,亭子上都装上了一条条灯,晚上这里灯火通明,看起来十分繁华,这里的灯亮但照不出整个新月湖,只能看到一个大致的轮廓,远远望来,只能看到这里有片湖,湖上有个亭子,亭子里有人,给人一种模糊美。
门口很多的店铺商家——大学校外的统一特色
🔘最后,介绍一下学校的就业前景
目前近一半浙江省在职特级教师和省一级重点中学校长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
其中,师范类2497人,就业率为96.40%;非师范类1551人,就业率为95.62%。
其中,博士6人,就业率为83.33%;硕士1508人,就业率为97.41%。
以教育行业为主(65.51%都选择该行业)。
(2)师范类(本科)月均收入:6887元
(3)非师范类(本科)月均收入:6203元
(4)研究生月均收入:7401.49元
在最近疫情反复的时期,教师这个铁饭碗被越来越多人看重,分数线也水涨船高。
浙江师范大学大学虽然只是双非一本,但师范类专业排名全国前十,就业前景好,特别对于相当老师的学生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二、2022年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专业人数录取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浙江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学校全称:浙江师范大学。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师范大学。
杭州校区: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耕文路1108号。
第十条学校简介: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1985年更名为浙江师范大学,2015年入选浙江省第一批重点建设高校,连续10年在多个有影响力的大学排行中进入全国百强。学校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毕业生对母校总体满意度稳居浙江省本科院校前列,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生26000余人(含独立学院),研究生5600余人,留学生3000余人。学校现有71个本科专业,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7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111计划”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数学、化学、工程学、材料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0个学科列入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3个,国家级课程17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共享中国科学院院士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特聘教授5人,青年2人,国家突出贡献专家3人,国家领军人才2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5人。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9-82282319。
第十四条学校面向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新高考改革省份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为100%。
第十六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九条学校对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类):
外语单科成绩要求:文科试验班类、理科试验班类(自然科学)、理科试验班类(工程技术)、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120分,法语专业≥115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110分,艺术、体育类专业≥60分,软件工程专业(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办学)≥90分。
以上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按各省普通高考实际单科总分等比例换算。如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可视情况适当降低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浙江省的专业(类)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省外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江苏省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要求选测科目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均合格(即5合格)。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仍相同,则优先录取选测科目等级高的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新高考改革省份录取规则按生源省市有关规定执行,须符合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申请,为学生提供两次(分别在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转专业申请的机会。除已有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学生外,其他学生均能参加转入专业的选拔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进入该专业学习。
(1)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5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2)其他省份:符合2020年新生奖学金条件的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
浙江省:位次号列全省前3000名(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学校聘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教育部或中学特级教师为其新生之友,并提供两次学校资助的出国(境)交流学习机会。位次号列全省前6000名(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学校聘请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或教育部或中学特级教师为其新生之友,并提供一次学校资助的出国(境)交流学习机会。位次号列全省前9000名(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提供一次学校资助的出国(境)交流学习机会。
其他省份:高考总分名次号(限本科一批重点,下同)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前3.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2.5%(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四年期间学费;高考总分名次号列各省(市、区)所有批次普通文科考生人数前1.6%(含)或普通理科考生人数的前4.5%(含)或综合改革考生人数前3.5%(含)的新生,奖励大学本科第一年学费。
以上符合条件的新生入学后须向招生办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
奖励优秀新生赴世界一流大学进行1个月或3个月的短期交流。学校资助新生出国交流总额度为300万元人民币,每位学生可获得2-6万元人民币资助。具体申请通知届时详见学校国际处网站。
第二十三条学校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和编导类专业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浙江省:对文化、术科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为750分,计分公式:综合分=考生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术科成绩×7.5×50%。
非浙江省: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六条学校对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招生的选拔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浙江师范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九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五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三十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按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学年结算。
第三十二条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其他各类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学校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
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82245传真:0579-82282335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三、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电话
1、浙江师范大学招生联系电话:0579-82282245,传真:0579-82282335,联系部门:浙江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院校国标码:10345,邮编:321004。浙江师范大学报考录取规则:
2、浙江省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如存在高考总分和位次号相同,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同一投档单位中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同一投档单位中有多个专业(类),则专业(类)之间不设级差。
4、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总分名次高(未公布名次的省份则参照该省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语数外总分高、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5、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6、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7、学校全面放开转专业申请,为学生提供两次(分别在第二学期和第四学期)转专业申请的机会。除已有规定的特殊类型招生学生外,其他学生均能参加转入专业的选拔考核,通过考核后可进入该专业学习。
8、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4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第一个专业;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18000名(含)的进档考生,在学校类内专业分流时,确保分流到学生所填的前两个专业的其中一个。
9、浙江省普通高考总分位次号列全省前6000名(含)的新生,学校聘请博士生导师或中学正高级的特级教师为其四年一贯制的本科生导师,并提供一次学校统一组织并全额资助的国(境)外访学机会。
10、以上数据出自浙江师范大学招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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