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登录入口2021(海南省考试局网站登录)
qq745048485 2024年11月24日 05:11:11 院校科普 1
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海南省考试局登录入口2021,以及海南省考试局网站登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一、2021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
1、2021年海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是3月1日8:00至3月5日16:00。
2、报考的时间一定要记清楚,否则一旦错过了就只能等下一次了,在报考前需要进入所报考地区的官网进行查询相关的报考信息,以防出现信息的偏差而影响考试。除了报考时间外还需要注意考试时间、缴费时间。笔试的考试时间又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试,它们都是分开两天进行的,根据其对应的科目来进行合理的时间安排。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21年3月5日12:00前
4、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
5、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
6、公务员考试--海南省考试局官网:
7、官网里有发布海南省公务员考试信息,官网发布的都是比较权威的。官网里还有各类事业单位考试信息,里面有相应的机构介绍,海南考试的一些最新的资讯,还有权威解读供参考。
8、公务员-海南公务员考试网:
9、海南公务员考试网就是专门针对海南省的公务员考试信息及资讯,里面可以查询岗位、报考条件,还有报考入口,还有权威的公示公告和录取结果都会发布在网站上,信息更新得也比较快,平时也可以多多关注这个网站留言公示信息。
10、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公务员职位表:
二、2021年10月海南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是什么
1、2021年10月海南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已公布,海南自考成绩查询系统入口为海南省考试局,教务老师将及时为海南自考考生发布成绩查询相关信息,方便大家及时查询到2021年10月海南自考考试成绩,敬请关注!
2、②点击热点应用中的“自学考试信息系统”,选择“海南省自学考试报名系统”
3、③点击“报考查询(老考生)”,输入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4、▼2021年10月海南自考成绩查询注意事项
5、Q1:海南自考成绩查询时需要准备什么信息,需要准考证吗?
6、A:海南自考成绩查询只需要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密码就可以。
7、Q2:海南自考考试成绩合格线是多少?
8、A:每科考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9、Q3:海南自考单科成绩几年内有效?
10、A:海南自考成绩长期有效,没有设置单科成绩有效期。
11、Q4:如果对海南自考成绩有疑问的话,怎么办?
12、A:按照规定,凡对本人当次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经市一级自考办向省考办申请查卷。查卷是指由省考办工作人员核查试卷是否有漏评、加错分、漏登分、登错分等现象,若有误则由省考办发更正通知。
13、Q5:2021年10月海南自考什么时候可以查询成绩?
14、A:2021年10月海南自考成绩查询时间暂未公布,参考往年情况,2021年10月海南自考查分入口预计将于11月下旬开通。具体时间以海南省考试局发布为准。
15、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教务老师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16、2022年4月自考备考已经开始,大家也抓紧时间学习吧~教务老师2022年4月新课开讲啦,跟着网校老师学,备考不走弯路,赶紧开始你的2022年自考学习之旅吧>>
17、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获取个人学历提升方案:
三、2021年海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海南省会计学会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从海南省会计学会了解到,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可通过登陆海南省会计学会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在海南居住的待业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学籍的在校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为会计人员。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我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在海南居住的待业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海南省学籍的在校生、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我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上人员统称为会计人员。
我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员(报账会计)属于上述会计人员范围。
我省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报账员(报账会计)属于上述会计人员范围。
会计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既从事会计工作又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从事会计工作年度和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年度孰早确定继续教育开始年度。
会计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或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起参加继续教育,既从事会计工作又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按照从事会计工作年度和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年度孰早确定继续教育开始年度。
(二)完成海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
(二)完成海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
(一)网络培训时间: 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一)网络培训时间: 2021年5月20日至2022年4月30日
(二)面授、用人单位培训及其他形式:全年
(二)面授、用人单位培训及其他形式:全年
(一)培训内容:《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增值税全流程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十四五”规划纲要》《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等。
(一)培训内容:《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增值税全流程账务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十四五”规划纲要》《大数据时代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等。
1.会计人员到面授培训机构或市县财政局报名,了解面授培训机构课程及培训日程安排;
1.会计人员到面授培训机构或市县财政局报名,了解面授培训机构课程及培训日程安排;
2.面授培训机构或市县财政局完成在“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班申报并提交纸质申请;
2.面授培训机构或市县财政局完成在“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班申报并提交纸质申请;
3.面授培训机构按计划组织培训,培训时长为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每半天需签到一次,并按要求参加培训及考核;
3.面授培训机构按计划组织培训,培训时长为30学时(每学时45分钟)。参加面授培训的学员每半天需签到一次,并按要求参加培训及考核;
4.面授培训审核通过后自动在平台进行学分登记,未能全程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的不予学分登记。
4.面授培训审核通过后自动在平台进行学分登记,未能全程按要求参加培训和考核的不予学分登记。
1.会计人员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直接登陆“平台”-选择课程-在线学习-在线考核-考核通过-学分登记,也可通过“海南会计”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学习和考核。
1.会计人员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直接登陆“平台”-选择课程-在线学习-在线考核-考核通过-学分登记,也可通过“海南会计”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学习和考核。
2.打开“海南省会计学会”,点击“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栏目,链接至平台并参照上述方法学习和考核。
2.打开“海南省会计学会”,点击“海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栏目,链接至平台并参照上述方法学习和考核。
1.在省财政厅申请直接学分登记的用人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省财政厅申请直接学分登记的用人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2)中央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央或省属国有企业,在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登记的、完成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其他单位;
(2)中央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央或省属国有企业,在省级注册管理部门登记的、完成我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其他单位;
(3)实际组织的培训内容与会计专业知识相关,且实际培训达到30学时以上。
(3)实际组织的培训内容与会计专业知识相关,且实际培训达到30学时以上。
在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直接学分登记的用人单位需满足的条件由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以下简称“各市县财政局”)自行确定,各市县财政局在开展用人单位培训学分登记前需将用人单位应满足的条件报省财政厅备案。
在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直接学分登记的用人单位需满足的条件由各市县财政局、洋浦财政局(以下简称“各市县财政局”)自行确定,各市县财政局在开展用人单位培训学分登记前需将用人单位应满足的条件报省财政厅备案。
(1)《学分登记申请表》(纸质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ainanaccounting@163.com);
(1)《学分登记申请表》(纸质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ainanaccounting@163.com);
(2)参加培训会计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箱),花名册至少包含参训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且以上信息须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一致方可进行学分登记;
(2)参加培训会计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邮箱),花名册至少包含参训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且以上信息须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信息一致方可进行学分登记;
(3)组织培训的文件及课程安排;
(3)组织培训的文件及课程安排;
(4)申请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申请单位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省财政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省财政厅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财政部部属事业单位培训
参加国家会计学院及财政部部属会计行业组织(社团)会计相关内容培训的,可根据实际培训时长由财政部门直接登记学分或由会计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平台上自行申请学分抵减。以上国家会计学院及财政部部属会计行业组织(社团)包括: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
参加国家会计学院及财政部部属会计行业组织(社团)会计相关内容培训的,可根据实际培训时长由财政部门直接登记学分或由会计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平台上自行申请学分抵减。以上国家会计学院及财政部部属会计行业组织(社团)包括: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等。
会计继续教育的其他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请参考《实施办法》第十三、十四条相关内容,符合学分抵减条件的,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或个人申请。
会计继续教育的其他形式及学分计量标准请参考《实施办法》第十三、十四条相关内容,符合学分抵减条件的,由财政部门直接办理或个人申请。
(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目录的通知》(琼府〔2013〕181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教育培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会计人员参加省财政厅指定的面授培训或网络培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一)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目录的通知》(琼府〔2013〕181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继续教育培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会计人员参加省财政厅指定的面授培训或网络培训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二)会计人员选择面授培训的,必须一次性学完90学分,不得拆分学习;已在平台开课并学习的,不得选择面授培训。选择除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之外继续教育形式完成全部学分的,可直接完成学分登记;完成部分学分的,剩余学分须通过网络培训学习并考核通过。
(二)会计人员选择面授培训的,必须一次性学完90学分,不得拆分学习;已在平台开课并学习的,不得选择面授培训。选择除面授培训和网络培训之外继续教育形式完成全部学分的,可直接完成学分登记;完成部分学分的,剩余学分须通过网络培训学习并考核通过。
(三)在我省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以上合格的会计人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的,由省财政厅集中抵减2021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的,由本人自行申请学分抵减。
(三)在我省参加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单科以上合格的会计人员,自成绩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的,由省财政厅集中抵减2021年度继续教育90学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并审核通过的,由本人自行申请学分抵减。
(四)会计人员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逾期未完成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补学。另,根据《关于开展海南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也不再安排补学。
(四)会计人员须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逾期未完成的,以后年度不再安排补学。另,根据《关于开展海南省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未完成的也不再安排补学。
(五)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等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我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五)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继续教育等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我省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
2021年海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海南省会计学会
2021年海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海南省会计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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